21.明確工作職責。聯(lián)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結合各自職能(附件2),加強協(xié)調配合,共同推進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要明確專人負責,對口參與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相關工作。
22.加強督查考核。市政府督查室要將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納入督查計劃,會同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對各地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進度、財政補助資金落實情況及制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政策措施等情況開展專項督查并予以通報。
附件:1.株洲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聯(lián)席會議制度
2.各成員單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職責
3.株洲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任務分解表
附件1
株洲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聯(lián)席會議制度
一、聯(lián)席會議成員名單
總召集人:何劍波 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召 集 人:劉 方 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劉劍飛 市經信委主任
肖建平 市科技局局長
吳春泉 市財政局副局長
鄧尚文 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成 員:梁國榮 市發(fā)改委副主任
萬 暉 市經信委副主任
龍凡平 市科技局副局長
彭冬明 市公安局副局長
丁桂云 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
譚家利 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總工程師
劉 堅 市城管局副局長
曹 陽 市規(guī)劃局總工程師
何長順 市環(huán)保局副局長
崔旭艷 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賀桂香 市物價局副局長
雷少華 市房產局副局長
王志堅 市園林局副局長
歐 雷 市兩型辦副主任
高 翔 市汽車辦主任
張建明 國網株洲供電公司副總經理
潘文虎 市質監(jiān)局總工程師
市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經信委,高翔同志兼任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主任。
二、主要職能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政策措施,研究制訂并落實我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政策、措施。
(二)研究確定我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總體目標,分解任務,督促落實。
(三)協(xié)調解決我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問題,營造促進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良好環(huán)境。
(四)完成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工作機制
(一)月度報告制度。市直有關部門、有關縣市和重點企業(yè)每月底向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提交月度工作總結、下月工作計劃以及需協(xié)調事項。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匯總整理相關材料,將月度情況向聯(lián)席會議總召集人或召集人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