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福田汽車公告稱,根據相關通知,公司獲得新能源汽車研發(fā)資金1499.36萬元,獲得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5879.59萬元。
公告顯示,根據《濰坊市財政局關于北汽福田濰坊新能源汽車項目研發(fā)資金的通知》(濰財企【2013】79號),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獲得新能源汽車研發(fā)資金1499.36萬元,該資金現(xiàn)已入賬。
根據《財政部 科技部 工業(yè)和信息化部 發(fā)展改革委關于繼續(xù)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財建【2013】551號),公司獲得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5879.59萬元,該資金現(xiàn)已入賬。
另外,自2014年10月14日至今,公司收到的其他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共計1767.64萬元(不含以前年度政府補助由遞延收益轉入損益的金額)。
福田汽車稱,公司將上述政府補助認定為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并按規(guī)定進行會計處理。公司對上述政府補助收入的會計處理最終以會計師年度審計確認后的結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