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7年年中,中國將有大量無人機廠商暴露在國內專利風險之下。這不僅僅是限制了其他無人機廠商的生產(chǎn)和銷售行為,整個無人機行業(yè)也會因為專利風險,而大大提高融資門檻和成本。

本文著重解讀大疆提出的“目標追蹤的系統(tǒng)和方法”專利訴求,雖然昊翔無人機的技術路線與大疆并不一致,但這有可能還在大疆的專利保護范圍呢。那么,是不是只要追蹤在拍攝鏡頭內的對象,就侵犯大疆專利呢?航拍無人機還能不能使用這個功能了?

生死劫,大疆昊翔專利戰(zhàn)將掐住國內無人機廠商的七寸!

4月2日凌晨,大疆在美國將另外一家國內無人機企業(yè)昊翔(Yuneec)告上法庭一事迅速傳開。關于這場訴訟,是大疆指控昊翔侵犯其在美國獲得授權的兩項專利,分別為目標追蹤的系統(tǒng)和方法與可更換云臺。

之后此事在國內繼續(xù)發(fā)酵,相關的討論不少,對大疆有支持的聲音也有質疑的看法。但無論是從技術角度還是法律角度,昊翔實實在在受到了影響:此前昊翔曾向媒體發(fā)放邀請函,將在這個月19日召開新品發(fā)布會,正式推出曾在CES上展示的無人機Typhoon H。而在大疆起訴昊翔之后,昊翔又宣布延遲新品發(fā)布會的時間,具體時間未定。

有技術分析認為,大疆與昊翔的視覺技術并不是采用同樣的技術,并不存在專利侵權問題。

在這些所謂的技術分析文中,大家其實討論的是深度攝像頭,而深度攝像頭在無人機上正是用來避障的。關于大疆與昊翔的深度攝像頭的不同這一點,雷鋒網(wǎng)此前已經(jīng)在《無人機避障技術三國殺,看誰才是真正的黑科技》一文中做過詳細分析。簡單來說,大疆使用的是雙目攝像頭+超聲波技術進行避障,而昊翔使用的是單目攝像頭+結構光。兩者最大的區(qū)別在于,一個需要強光才能發(fā)揮作用,另一個則需要暗光,就像白天黑夜,是沒有什么交集的。這也是一些技術人士認為大疆與昊翔之間在避障技術上不存在專利糾紛的原因。

但,避障從來都不是這場訴訟中的重點,大疆與昊翔之間存在的專利糾紛在于,目標跟蹤。

目標跟蹤與避障使用的根本就不是同一個技術

首先,避障使用的是深度攝像頭,也就是精靈4前身支架上多出來的兩個小攝像頭,而目標跟蹤使用的是主攝像頭——沒錯,就是那個拿來拍照的相機。我們真正應該關注的是他們目標跟蹤的方式,相機是用來捕捉畫面的,但是要想實現(xiàn)跟蹤的話,還需要一些技術輔助。

大疆精靈4使用的是視覺跟蹤。視覺跟蹤是計算機視覺領域中的一部分,是對連續(xù)的圖像序列進行運動目標檢測、提取特征、分類識別、跟蹤濾波、行為識別,以獲得目標準確的運動信息參數(shù)(如位置、速度等),并對其進行相應的處理分析,實現(xiàn)對目標的行為理解。

目前,視覺跟蹤技術主要有兩種,一種是索尼等專業(yè)相機企業(yè)所使用的動態(tài)像素識別,一種是大疆精靈4采用的是大面積色塊識別技術。索尼的相機可以實時的追蹤動態(tài)的目標如飛翔的小鳥,而且一直是對焦清晰的狀態(tài)。精靈4一但被跟蹤目標的顏色發(fā)生了巨大變化,就無法繼續(xù)跟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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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疆精靈4的視覺跟蹤技術描述

那么最關鍵的部分來了,昊翔使用的是什么方式呢?很多人之前將避障與跟蹤技術混為一體,因此認為昊翔使用的也是視覺跟蹤,但實際上,昊翔使用的是GPS跟蹤。GPS跟蹤是目前無人機應用中比較常見的跟蹤技術,之前大熱的Lily無人機正是使用的這種方式。這一技術方法也被國內許多無人機初創(chuàng)公司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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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phoon H的目標跟蹤技術描述

GPS跟蹤是指在被跟蹤目標上佩戴GPS信號器,無人機跟蹤GPS信號,因此而實現(xiàn)對目標的跟蹤,這個過程就是以跟蹤A而實現(xiàn)跟蹤B。在一些Typhoon H的測試視頻中,Typhoon H的避障以及目標跟蹤表現(xiàn)都較好,其中目標跟蹤很可能是昊翔使用了其去年推出的一款迷你型無人機遙控器魔棒(TYPHOON Wizard)。魔棒不僅可以控制無人機的起飛降落,還可以實現(xiàn)左右飛行,如果想要實現(xiàn)環(huán)繞飛行,只需要長按就行了。也因此,Typhoon H的目標跟蹤表現(xiàn)地比其他使用GPS跟蹤的無人機要好些。

大疆的目標跟蹤專利很嚇人,大殺器

那這個時候你一定會問,既然兩者的目標跟蹤技術不同,那么還不是不可能存在專利侵權問題。這個時候,你可以重新去詳細了解下大疆向美國法院遞交的訴訟狀原文。

訴訟狀提及的506專利中對于目標跟蹤的權利主張,從權利要求書中對target的限定,任何一種可以被圖像設備找到的目標信息都被視為保護范圍,而這其中就包括了GPS信號跟蹤。

生死劫,大疆昊翔專利戰(zhàn)將掐住國內無人機廠商的七寸!

上圖是我們對506專利中的原文進行了簡單的翻譯,用簡單直白的話來說,它的意思是,只要是無人機去追蹤一個被拍攝的目標,就落入了該專利的保護范圍。

這簡直像開了掛一樣,看起來,唯一規(guī)避侵權的辦法,似乎是去掉攝像頭?

“如果區(qū)別特征就僅在跟蹤方式的的話,那對方產(chǎn)品完全落入大疆保護范圍了,除非被告還有其它可以爭辯的點。對于GPS的方案,DJI既在主權項里面概括,也在說明書里面舉例。如果是在中國,那判直接侵權的可能性就很大。雖然落入了權項的保護范圍,但是說明書里是否有明確記載,對法官裁判影響很大?!睂@砣藢O佳胤向雷鋒網(wǎng)記者表示。

據(jù)孫佳胤的介紹,大疆在專利相關的書面文件中舉例指出了利用GPS信號跟蹤的方法,也就是說這一方法也被大疆持有的這項專利所保護。從現(xiàn)有公開的資料來看,大疆是處于非常有利的一方。雖然孫佳胤認為在國內這種情況判定侵權的爭議不大,但美國的法律體系如何認定,他目前也無法作出判斷。

這是一項非常具有“殺傷力”的專利。幾乎可以認為,只要無人機具有跟蹤鏡頭畫面內物體的功能,就可能被視為侵權——無論到底是使用視覺技術跟蹤還是GPS技術跟蹤。

“以506專利為例,大疆在2014年7月提出了PCT專利申請,2014年8月就進入了美國國家階段,并在2015年10月獲得了專利授權。如此快的速度,說明DJI應該在申請之前就做了很詳細的準備工作?!睂O佳胤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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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無人機廠商都有必要高度關注

如果大疆勝訴,此案對國內大量無人機廠商而言,沖擊力不亞于去年的“扭扭車”事件。

這意味著,國內一大批具有目標追蹤功能的無人機企業(yè),可能被禁止在北美市場銷售。而這會導致一系列連鎖反應。

更加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在中國還查不到大疆的這項專利,但首先申請PCT(國際專利合作條約)再進入中國的最晚期限,是國際申請日之后的32個月,也就是說如果大疆準備在中國申請該項專利,預計最晚明年7月份會可以檢索到在中國的公開文本(算上中國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的流程和手續(xù)時間)。

換句話說,到2017年年中,中國將有大量無人機廠商暴露在國內專利風險之下。這不僅僅是限制了其他無人機廠商的生產(chǎn)和銷售行為,整個無人機行業(yè)也會因為專利風險,而大大提高融資門檻和成本——當然也意味著一些有核心技術的無人機公司可以借此機會脫穎而出,換一個跑道與大疆競爭。

毫無疑問,這是一次洗牌。

事實上,如果大疆希望早日在中國獲得專利權,也可以隨時啟動在中國的申請程序,并利用專利審查高速公路加快在中國的審查進度。

關于此次專利訴訟中另一個熱點——“可更換云臺”,甚至比“目標追蹤”更受關注。如果說“目標追蹤”是許多無人機廠商正在準備發(fā)售產(chǎn)品的新功能,那么“可更換云臺”已經(jīng)是這些無人機廠商已經(jīng)默認為標配的功能,波及范圍更廣,影響更大。

[責任編輯:陳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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