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擁有兩個新能源汽車研發(fā)和推廣試點城市的省份,繼4月出臺加快產業(yè)發(fā)展和推廣應用的文件后,昨日記者從省國土廳獲悉,今后我省各地市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中,將全面納入考量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用地。這意味著,每個城市的充電設施建設,從土地供應上有了充足的保障。
兩個試點城市,江淮、奇瑞、安凱等自主品牌,讓我省的新能源汽車研發(fā)和推廣一直是外界關注的焦點。據省國土廳相關人士介紹,我省要求各市、縣政府要將充電設施用地納入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中,盡力滿足充電設施在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中的用地需求。不過,省國土廳也要求,在全力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yè)發(fā)展的同時,各地還需嚴格控制充電設施用地規(guī)模,鼓勵和支持利用存量土地進行充電設施建設。各地要在土地供應條件中明確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車場和城市公共停車場的充電設施配建要求,確保充電設施用地需求。
根據我省《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yè)發(fā)展和推廣應用實施意見》,到2017年底,我省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累計產銷量將超7萬輛。到2020年,全省新能源汽車生產能力達到20萬輛以上。在關鍵核心技術上,到2020年,我省新能源汽車及關鍵零部件技術整體上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掌握相關專利達2500件以上。